2017年4月26日 星期三

谷阿莫被告與二創

 谷阿莫被告的新聞,吵得沸沸揚揚,大家可能下班後沒事做所以紛紛發表自己的看法。

 小販贊同,我們都是踩在巨人的肩膀上。小販也認為,適度的,第一次的,具備創新性的二創,那震撼度幾乎是和原創一樣的。但重複的,跟風的,一而再再而三的,讓人覺得老梗玩不膩啊,那就很無聊。

 例如第一個惡搞小叮噹或kitty貓的,很不錯,很好玩,然後就會出現第二個第三個,越看越無聊,假如我在學校教插畫教人物設定,學生交出一份惡搞小叮噹或kitty貓的圖,絕對退件。身為消費者,我也不會去買這種看膩的二創設計。

 那為什麼同一主題一再重複的二創無聊呢?這算是比較接近「人的本性」的事情,解釋起來有點困難,但簡單說,人們重複體驗同一類事物,久了會膩,例如假如我是專攻本土小吃的美食評論家,要我連續吃一百碗滷肉飯,肯定成精了,但也會吃膩吧,會想換換口味吧,或許有人可以連續吃一千碗一萬碗,那實在是對滷肉飯很有愛,但這種人是少數。

 有些漫畫例如鋼之鍊金術師,很好看,但你要在衍伸創作中,找到具備一樣深度的細膩的,很難。這些衍伸創作,自掏腰包印書,可能還不太能回本,白天要上班工作或讀書,擠出時間畫同人,多麼有愛有熱情啊,如果你是出版社忍心告下去嗎?所以這些同人,沒事。

 其實出版社也不是做慈善的,出版社不告這些同人的原因,除了這些同人都是漫畫界的死忠支持者,豐富的衍伸創作也有凝聚人氣的效果。再說,這些同人就像前面我說的,能比原作還要有趣嗎?原作的電視電影或周邊商品版權賺飽飽,這些衍伸同人完全打不到原作。

 至於谷阿莫會被告嘛,我想他或許真的有擋到別人的財路吧,畢竟最清楚電影市場起伏的,絕對是電影公司,生意人發現利益受損,就會使用他能使用的方法來自保。


 記得小販第一次看谷阿莫的時候,覺得他用這種特殊的腔調,然後用有點暴力式且尖酸的道破一部電影的梗,還挺有趣的,再看了幾次就覺得無聊了,想說怎麼不換一招。

 如同小販現在走在夜市,看到惡搞小叮噹或其他漫畫人物的衣服,也不會停下腳步了。
 

2 則留言:

  1. 就算不看谷阿莫的評論,看其他人的文字電影心得,也會影響到買票觀看意願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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